2017年12月18日至22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督导评估组,对营山县、西充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组对照评估标准和要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等方式,从“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以及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四个方面对两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经过综合评估,督导评估组认定:营山县、西充县已经达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要求。至此,我市全域通过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