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游泳场所的安全管理,规范游泳池经营行为,提高游泳救生从业人员素质,保障游泳池开放期间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西充县教科体局通过四举措,认真做好游泳池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大摸底排查力度,做到心中有数。全面走访全县各小区、健身场馆、各乡镇旅游区,摸清全县范围内各游泳池及水上体育经营场所,对今年新增游泳池数量、去年责令整改游泳池情况和各游泳池今年开业时间进行全面了解,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做到覆盖全面。采用送法上门和集中学法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游泳池经营户进行行业法律法规培训,学习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学习经营高危险性体育(游泳)项目许可证办理需要的材料和程序。同时,对尚未达到经营高危险性体育(游泳)项目许可证办理要求的游泳池,重申国家、省、市对游泳池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要求根据办理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尽快完成证件办理工作。
三是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做到防范到位。在游泳季节,协同县安监局、卫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游泳池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检查各游泳池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及卫生、环保、消防安全许可证;游泳池的水质、救生、安全、器材、卫生条件、设施配备等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放标准;游泳池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齐备,警示标语牌是否按规定设置;救生员、教练员是否具有上岗证以及游泳池是否健全突发应急措施。
四是强化执法力度,做到安全隐患零容忍。严格按照《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办法》和《全民健身条例》的有关要求,对全县游泳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要求整改,对逾期不能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予以关闭。